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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村妇潜逃六年 终落法网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9-13 15:49: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清华)   被告人王孬系河南省汝南县王岗镇一村民,因翻墙入室强奸妇女后潜逃,近日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10月31日23时许,被告人王孬酒后翻墙进入同村村民尹某院内,强行推开尹某家堂屋门后,采用卡脖子、捂嘴、拽衣裤等手段将尹某摁倒在地强奸。尹某邻居听到尹某喊叫声后急忙起来到尹某家喊门,王孬随躲到门后,尹某将大门打开,邻居范某和郝某相继进院,王孬到尹某家厨房拿把菜刀将范某右手砍伤后逃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孬酒后翻墙入室,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酒后深夜翻墙入室,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可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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