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青平 邓育军)
9月14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持鱼竿被高压线击伤而缠访闹讼案件,由被告江西赣西供电公司一次性补偿原告杨建兵人民币7万元。
2009年3月31日,赣西供电公司巡线人员发现村民杨建兵在供电线路110Kv清障Ⅰ线31#杆导线下违章开挖鱼塘,填土超高已导致不符合导线对地安全高度的要求(填土前7.8米,填土后5.35米),遂找到鱼塘主杨建兵告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开挖,禁止在此处钓鱼。4月1日,赣西供电公司巡线人员向杨建兵下发违章通知单,但其拒绝在通知单上签字。同年6月21日,杨建兵手持鱼竿在违章填土后的输电线路下垂钓,发生触电烧伤事故,经鉴定全身电弧烧伤80%,伤残等级为4级。事故发生后,杨建兵多次到赣西供电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和政府上访闹事,并于2011年9月14日起诉至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审核中认为,虽然被告赣西供电公司巡线人员发出过危险提示通知,并要求鱼塘主杨建兵消除危险,但赣西供电公司作为特殊责任主体,不仅需对危险进行提示,在危险源未消除时应进行场所封闭或强行拆除危险源。该案中赣西供电公司只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而未能进一步消除危险,应承担一定责任。故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机制,跟原被告双方陈明厉害关系,深入做双方工作,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上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