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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结缘寡妇门 弃家出走被判离
发布时间:2011-09-19 11:1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与丧偶的女人结婚后,却又与其他女人一起离家出走,极大损害了夫妻感情,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彭文翠的前夫于1995年因病去世。2001年初,被告王彩权到龙陵县腊勐乡打工与原告认识,他表示愿意与原告共同生活,经双方同意,于2001年8月20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的不良恶习逐渐暴露出来,还会经常殴打原告,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08年6月18日,被告与该村的一妇女一起离家出走,出去后从来不和家里联系,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虽属自主婚姻,但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发生矛盾后,不能妥善处理,现被告与她人离家,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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