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妻子离家近两年 丈夫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9-19 11:15: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婚后一年,妻子不顾半岁幼女离家一直无音讯,夫妻分居近两年。丈夫无奈将妻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近日,重庆市梁平县法院审理了该离婚案件,准许原告田林和被告罗子英离婚。

    原、被告于2008年2月相识恋爱,2009年2月11日在梁平县安胜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同年10月9日生下一女,女儿一直由原告父母代为抚养。婚后,原、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夫妻感情一般。2010年正月被告离开原告独自租房居住,为此双方发生矛盾,自2010年10月至今没有联系。分居后夫妻感情恶化,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被告表示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自2010年正月发生矛盾后分居生活至今,夫妻感情恶化,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故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婚生女尚年幼,一直随原告父母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判决随原告田林生活,被告罗子英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身患疾病抚养能力低),至其女18周岁止。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