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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一农民醉酒骑摩托还搭人获拘役1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22 13:5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农民在醉酒状态下还骑着摩托车搭乘他人回家,结果被交巡警民警查获。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梁成保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6月17日10时许,被告人梁成保酒后驾驶车牌为鄂QG4507的二轮摩托车载一人,由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驶往巫山县福田镇方向,途经巫山县龙井乡石龙坪时,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三中队民警查获。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结果类型为醉酒。随后将其带到巫山县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2011年6月20日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梁成保驾驶摩托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5.7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成保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侵害了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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