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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残疾内心狠毒 男子敲诈勒索获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1-09-23 16:02: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身体残疾但是心狠手辣,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敲诈勒索罪案,判处被告人陈桂民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下半年期间,左腿先天残疾的被告人陈桂民以“借钱”为名,使用威胁的方式,分别向界埠街上的屠夫杜某、建筑包工头黄某、生猪饲养户杜某某等人索要“借款”。这些人怕惹麻烦都给了钱,但陈桂民嫌少,说他们没有给自己面子,扬言要请人来修理他们。迫于无奈,这些人只好又给他钱。通过这些手段,被告人陈桂民累计共向这些人敲诈勒索现金85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桂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现金8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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