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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公园抢劫21元 分别获刑1年5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29 15:51: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三少年因学会了吸烟、玩网络游戏,便没心思读书整天寻思就是弄些钱来花。9月29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院以被告人罗军、马俊、冯金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2011年4月22日晚,被告人罗军、马俊、冯金财在网上QQ聊天时,都说没钱买烟抽、没钱进网吧玩游戏便商议到公园“搞钱”后,于是三人相约来到县公园寻找目标。11点多,三人发现有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准备在公园搭出租车,就冲了上去对被害人采取殴打、威胁、搜身的手段,劫取现金21元后逃走,并将赃款购买了一包香烟和一些零食吃。经鉴定,被害人的伤势均为轻微伤丙级。 案发后,三被告人把赃款退还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军、马俊、冯金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轻微伤,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罗军、马俊、冯金财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退清了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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