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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起诉无据 诉前调解六旬翁拿到辛苦钱
发布时间:2011-10-11 11:12: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小文)   日前,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事实劳动关系纠纷,当年过六旬老汉朱大爷拿到自己辛辛苦苦的工资时感动不已,不停的说着“谢谢、谢谢……”。

    年过六旬的朱大爷于2011年年初进入莲花境内广州宏伟制衣厂工作,七月份辞去工作,但该制衣厂一直没有将其半个月工资付清,朱大爷讨要无果后,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制衣厂给付其劳务报酬,但由于朱大爷未与该厂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其与制衣厂之间的劳务关系,因此,不符合立案的到条件。看着老大爷无助与失望的眼神,该院立案庭法官心中为之颤动,为尽快解决朱大爷的烦扰,多次主动联系该厂负责人,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劝说其能够主动支付所拖欠的工资,经过该院法官多次的努力,该厂负责人最终被法官的诚心打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支付拖欠朱大爷的工资。

    近年来,该院一方面树立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将矛盾化解于诉讼前的理念,坚持先调解后立案的原则;另一方面强化立案庭工作人员配置,给立案庭配备了三名精通业务、了解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截止到9月份,该院立案庭共接待来信来访113起,诉前调解案件16起,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状况,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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