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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存款异地被取 储户索赔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10-11 15:26: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艳喜)   银行卡放在家里,卡内存款却在异地被人取走。储户马红亮无奈将银行告上了法庭。10月9日,经过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一次性支付马红亮9000元,马红亮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2008年9月2日原告马红亮在中国某银行办理了牡丹灵通卡业务。2009年9月29日,马红亮在中国某银行建设路分理处存入10000元。2009年10月9日原告马红亮来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的10000元存款已经被他人在江西赣州利用复制的银行卡分5次取走9900元,异地手续费99元。原告多次找银行协商遭拒后,马红亮将银行起诉到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赔偿自己9999元及利息,诉讼费由银行承担。

    庭审中,许昌某银行认为银行卡具有密码,密码泄露以及钱被取走是马红亮疏忽所致,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马红亮认为,自己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应是马红亮的保管人,除非马红亮本人或者授权他人才能取款,否则,保管人应当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经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均同意调解。

    调解中,承办人法官对首先对银行方进行了耐心的析理说服工作,银行最终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原告马红亮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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