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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汉奸淫幼女获刑八年三度“进宫”
发布时间:2011-10-13 14:44: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欣)   现年60岁的老汉张启才1975年因奸淫幼女罪被睢宁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又犯此罪,于1985年7月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次出狱后他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有妻有女,家庭可算是幸福美满。谁会想到,2011年他第三次奸淫幼女,最终三“进宫”。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判决。

    2011年6月29日上午,被告人张启才到本村村民张某家中借东西,乘家中无人之机,采取扒裤子等手段,将张某孙女(2003年出生)奸淫;2011年7月1日16时许,被告人张启才再次乘张某锁门外出之机,取下张某放在门前草垛上的钥匙将门打开,进入室内,将熟睡中的张某孙女弄醒,采取扒裤子等手段将女孩奸淫。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启才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启才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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