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奸淫不成恼怒伤人 残疾男子获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1-10-13 15:05: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牛凌峰)   河南项城一男子夜入他人住宅欲行不轨,因被害人奋力反抗而未得逞,遂恼羞成怒,用随身携带的拐杖将他人打伤。10月11日,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因犯强奸罪,被告人王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现年22岁的王力,系无业人员,住项城市某街道家属院。因自己腿有残疾与同家属院女青年刘某的哥哥发生过矛盾后,王力总想找机会报复刘某。2010年7月14日凌晨,王力拄着拐杖偷偷地进入刘某的家里,溜进刘的卧室。借着微弱的灯光,王力看到床上躺着一个女青年,以为是刘某,遂走到床前,对其欲行不轨。谁知床上躺的不是刘某,而是家住淮阳县豆门乡刘某的好朋友贺某。贺某发觉后,呵斥王力赶快离开,但王力看到身着单薄内衣的贺某,顿时淫性大发,抓住贺某的胳膊就往床上按。贺某奋力反抗,一边喊着让刘某母亲过来,一边用脚将他蹬倒在地,恼羞成怒的王力拿起拐杖朝贺某的头上打了一棍,将贺某打伤。闻讯赶来的刘某母亲遂打110报案,将王力抓获。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贺某之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力采用暴力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系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