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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太快难以拐弯 翻入悬崖四死一伤
发布时间:2011-10-17 09:21: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是桂)
因车速太快无法拐弯,导致车辆翻入十几米高的悬崖下的小溪中,造成四死一伤的特大交通事故。10月1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砚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6月25日凌晨,被告人王砚华驾驶闽EH2823小车,搭载林小兵、郭小平、郑福生、张月秋(坐副驾驶位置)、李保金五人,从福建南靖县回遂川。7时50分,行至105国道2061KM+600M遂川县巾石乡路段左转弯下坡时,因车速太快难于拐弯,车辆驶出路外,与路旁大树相撞后翻入十几米高的悬崖下的小溪中,造成林小兵、郭小平、郑福生当场死亡、张月秋经抢救无效死亡,李保金受伤及车辆毁损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砚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王砚华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等待交警部门出现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与被害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砚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辆却未注意安全行驶,拐弯时因车速太快驶出路外,摔入悬崖,导致发生四死一伤、车辆毁损的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王砚华具有自首情节,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砚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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