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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儿子溺水身亡 妻输卵管不通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1-10-18 09:37: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九龙)
2岁儿子溺水身亡,致夫妻产生矛盾,妻子两诉离婚被驳回。2011年10月1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春英的诉讼请求,不准许原告李春英与被告龚自平离婚。
李春英与龚自平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1996年开始同居,1997年7月5日补办结婚登记,婚后李春英于1997年10月8日生一女,1999年曾生一儿子,后儿子不幸于2001年溺水身亡,近几年双方因李春英采取输卵管复通手术生育小孩未成功及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李春英曾于2009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调解和好。2011年7月22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又发生争吵,龚自平打伤李春英,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乙级,故李春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龚自平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经登记结婚属合法婚姻,应予保护。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也生育了子女,虽然今年7月22日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致原告轻微伤乙级,但庭审中原告举证被告打伤原告仅此一次,故原告以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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