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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雇主”奇虎诉金山CEO侵权索赔100万
发布时间:2011-11-04 08:47: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健)   因金山旗下某公司CEO傅某(男)发表不利于奇虎的言论,近日被其前雇主奇虎公司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傅某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及公证费等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原告奇虎公司诉称,傅某原为奇虎公司员工,后来跳槽到金山公司工作并出任金山旗下一公司CEO。为此奇虎公司曾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傅某违反竞业禁止。傅某以此事件为话题,在其经过认证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薄上发表侵犯奇虎公司名誉权的不实言论,对奇虎公司进行了恶意诽谤,诋毁了奇虎公司的商业信誉。奇虎公司认为,傅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公民言论自由进行批评监督的范畴,同时傅某作为金山某公司的CEO,其微博经过认证,粉丝人数众多,其言论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已经侵犯了奇虎公司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傅某立即停止侵权,连续60天在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及其自身的微博上,《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的显著位置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赔偿金和公证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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