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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拐弯撞上直行车 致人伤残判赔15万
发布时间:2011-11-07 08:59: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游建平)   2011年11月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寿财险支付原告许量平157558.21元,被告胡润喜支付原告许量平2112.55元,原告许量平返还被告胡润喜30856.76元。

    法院查明,2010年11月23日8时许,被告胡润喜驾驶小客车由新党校出来跨越中心双黄线,左拐弯时撞上直行的原告许量平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两车受损、叁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胡润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许量平被“120”急救中心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原告许量平已构成八级伤残。原告许量平治疗过程中所用医疗费用均由被告胡润喜支付。

    法院认为,原告许量平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质证和法院审查,合法有效,被告胡润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被告人寿财险作为肇事车的保险人,依法按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合同约定对被告胡润喜造成原告许量平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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