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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纠纷千千结 温情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1-11-08 15:34: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欣骏 廖然然)   11月7日,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既圆满化解了原、被告间的纠纷,又灵活协调了原告方内部因赔偿款分配而生的争执,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原告之一的七旬老人季某,当庭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好法官啊,多谢你!你不仅为我们解决了赔偿纠纷,更是使我们一家子重新和好的恩人啊!”

    2011年7月2日,一场车祸给季某一家带来了空前灾难,儿子牟某在车祸中不幸当场死亡,儿媳陈某车祸前就因家庭琐事长期外出,7岁的孙女儿和两位七旬老人相依为命。车祸发生后,婆婆季某、媳妇陈某作为共同原告纷纷到法院主张权利,并分别聘请了代理律师,在怎样分配牟某的死亡赔偿金上双方态度强硬,互不相让,矛盾日益尖锐。

    2011年11月7日,通过沐川县人民法院两次庭审,原被告、保险公司就赔偿总金额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乐山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2万余元。随即,原告方请求在赔偿金内部分配问题上由承办法官一并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间的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与原告起诉的被告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原告间赔偿金分配问题需另案起诉。考虑到案子的特殊情况,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该案的曾法官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化为具体行动,她缓缓走下审判台,亲切地拉着原告季某的手,与季某谈起了孙女的抚养、健康成长问题,谈起了两位七旬老人在抚养孙女过程中的艰辛与苦处,谈起了生活的不容易……一直在旁聆听谈话的媳妇陈某终被真情打动,主动提出诉讼费由她承担2000元,赔偿费用公公、婆婆领取6万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温情的审判庭中慢慢化解,两婆媳终于冰释前嫌,一家人终又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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