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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法院:深入到群众一线中去办案
作者:黄正光   发布时间:2011-11-09 16:55:52


    为真正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去,增进干警“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深入村居、深入企业、深入农户,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深入基层办案走访传递司法温情,以生动的实践为司法为民活动又增添了浓抹重彩的一笔。截止11月9日,该院在深入基层办案走访过程中,已经访问干部群众和困难当事人1053人次,诉前调解民事纠纷案件137件,解决群众难题56个;在1至10月份新结2236件案件中,服判率达到了99%,并实现信访投诉率为零的目标。

    人随案走 庭随案开

    “干警下基层走访,是排查矛盾、化解矛盾的过程,也是法院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办案的过程。在深入基层一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民事纠纷的解决,对符合调解的纠纷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给予解决。”该院院长熊庆文要求干警下到基层,通过走进农村解决群众法律难题。

    万年县青云镇史桥村委会是个特困村委会,负债累累,村干部工资都难以保障。春节过后,熊庆文第一站就来到了史桥村委会走访。在与村干部交谈过程中,得知史桥村对外享有一笔债权,债务人饶某在四川承包工程,经济宽裕,但就是不愿意还钱。院长熊庆文了解情况后,立即指示青云法庭派员上门立案,安排2名干警前往成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冻结饶某在成都一家银行5万元存款额。后来,通过干警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并顺利执行到位,第一时间内解决了村委会的燃眉之急。

    提起法院干警大走访,大源镇居民彭某更是称赞不已。原来,他与本镇的王某为邻居,两家共用一条出路,多年来相安无事。可后来王某在两家公共过道上建了厕所,并紧挨彭家橱房,遭到彭家强烈反对,两家引发争议,并结下了仇。4月22日,两家吵闹过程中,正逢法院干警来到大源镇走访,丰收法庭的3名干警立即担起调解员,在村镇干部的配合下,两家相邻纠纷现场调解了。王某自行拆除在两家过道上的厕所,彭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00元,双方握手言和。彭某以为要请律师、上法庭打官司,见没有花一分钱诉讼费就解决了困扰已久的心病,感到非常高兴。

    奉献关爱 传递温情

    深入基层走访办案活动的宗旨就是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累积群众的信任。该院把走访的重点放在涉诉困难群体的司法关爱上。对一些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和刑事案件受害人,由于被执行人或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状况极为困难的当事人和受害人,积极抓好涉及政法工作的惠民政策落实,做好刑事受害人救助、信访专项救助和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等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青云镇荷塘村委会村民范好琴在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大火中被大面积烧伤,花去医药费6万元。后来,虽然通过青云法庭作出判决,由被告江某赔偿损失6万元。但由于江某年龄大、身体弱,又无收入来源,他履行了一部分赔偿款,再也没有执行能力。范好琴没有得到全部赔偿,生活极为困难。今年3月,该院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等形式,筹到资金1.5万元,送给范好琴,为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今年以来,该院落实救助资金8.5万元,减缓免诉讼费34.8万元,受助涉诉困难群众576人次;同时,该院还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帮扶村大走访工作,通过干警挨家挨户深入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并上门对40户困难群众农户,送去慰问金和困难补助2万元,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呼应民意 贴近民心

    在走访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有不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就动不动跑到政府上访找领导解决,这种现象,在万年县信访局日常接待的来访群众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虽然信访局对这些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转办程序或告之群众起诉方式加以解决,但会造成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跑。

    民之所需,法之所谋。经过一番调研和沟通后,该院决定成立驻信访局巡回法庭,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部门、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实行司法服务窗口前移,架起了一座服务群众的“连心桥”,顺应群众需求。自今年初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已调解民事纠纷32件,协助信访部门化解矛盾纠纷13件,向上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9人次,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该院畅通民意收集渠道,主动征求群众对审判工作意见,对在走访办案过程中获得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各种诉求,作为第一手资料,积极做好汇总、分类、甄别、转化工作。通过按民意性质进行科学分析,设定了“四个批次分类”纳谏:涉及案件疑问或一般性的问题的民意,划入答疑事项类,由业务庭或承办法官自行审查,并负责答疑、反馈和回应;涉及案件实体、程序违法的民意,划入申诉事项类,由立案庭对申诉或信访案件审查,并负责提出案件复查意见;涉及法官审判作风和违纪问题的民意,划入院风事项类,由监察部门调查或业务庭廉政监察员协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法院工作问题以及对法院建议的民意,划入决策事项类,由政工科、办公室或研究室协同研究,并协同负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为确保审判工作获得最广泛的民意认同,该院对在走访办案中获得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35条,全部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把民意作为改进审判工作第一信号,保障司法决策及执行过程充分体现了民意,破解了服务群众法律难题,群众对法院管理、审判作风和法官形象的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今年1至10月,该院新结2236件案件服判率达到了99%,并实现信访投诉率为零的目标,进一步接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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