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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根本办案
——吉州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三事 作者:刘英敏 发布时间:2011-11-10 09:50:10
“法院以社会为本,法官以当事人为本。”为服务吉州“三城共建”、创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工作标准,着眼和谐发展,办好每一起案件。 重点案件重点管理 9月1日,吉州法院审理一起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被告村民小组的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和街道、村委会干部等近30人旁听,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该案双方当事人曾行为过激,因而该院如此“兴师动众”。庭审后,院长郭泽庆、副院长罗梅英与旁听者热烈座谈,征求对案件的意见建议。这是该院重点案件重点管理,服务大局新举措的一个案例。 今年以来,该院对涉及当地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客商投资、弱势群体、缺乏审判经验、上级督办、社会关注或矛盾易激化等六类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管理。层层把关,确有必要的由院长协调或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并主动解疑释惑,尽量让裁判结果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理解、认可、支持。 依法办案维护公平 8月18日,兴桥法庭就一起农药质量赔偿集团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曾某等95户农民将获得211170元的赔偿。去年3月始,兴桥许多农民在农药经销商肖某处购买了数量不等的农药。虎溪村民发现该药打不死虫造成早稻严重减产,经检验该农药不合格。投诉后,农药生产商、经销商与村民达成了赔偿协议。原告曾某等也购买了该农药未得到赔偿,并上告法庭请求赔偿。因原告人数多、购药数量不等、且耕种的田亩数亦不同,办案法官做了大量工作,核定出各原告的损失金额,并作出大家满意的判决。 该院如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案子不胜枚举。在案件审判中,他们在严格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的案件,不无原则地调解,尽快判决;案件执行说服教育先行,强制措施跟进,确保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可执行到位的案件依法及时执行到位。 企业员工两头兼顾 某纸业公司经营困难停产,拖欠224名员工工资,员工多次上访。至2010年10月,尚有78万余元未付,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有造纸设备及废铁可供执行,但法官为不影响公司日后复产,决定分两步执法:将废铁拍卖,在2011年春节前兑现30万元执行款;拓宽公告范围,将坏设备拍卖,兑现剩余的执行款。8月17日,田某高兴地代表224名申请人,将写有“廉明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 办案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又保护诉讼者的合法权益,吉州区法官就是如此呕心沥血工作。 新的问题专题调研 今年8月,区法院领导带领法官,先后到市房管局拆迁办、区拆迁指挥部、区国土局和区城建局,调研近几年吉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及地上房屋补偿、违章建筑清理等工作的情况、适用的法律法规、征收补偿标准、典型案例以及改进的建议等。 为落实区领导的要求,该院成立征地拆迁工作法律问题调研小组并开展专题调研。目前,调研已进入对资料进行深入分析阶段。院长郭泽庆要求调研工作要有实用价值,提出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法律参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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