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东明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妥处行政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1-11 14:00: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崔建伟)   近日,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处理行政纠纷的新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亲属间矛盾引发的治安行政案件,双方握手言和,挽回了昔日的亲情,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原告李小鹏与原告马凡云系母子关系,第三人李令先、郝爱芝系原告李小鹏的伯父、伯母,李令先与郝爱芝系夫妻。原告与第三人两家五年之前就曾发生过打架,双方积怨日久,摩擦不断,对立情绪很大。2011年5月18日,原告方与第三人再次发生矛盾,双方发生争吵厮打,原告与第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原告马凡云随即打110电话报警,东明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立案受理,后对原告李小鹏、马凡云及第三人郝爱芝均给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原告李小鹏、马凡云不服东明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向东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立案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从亲情着手,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但因双方矛盾太大,调解没有结果。虽然给原告及第三人做工作难度较大,但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却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多年的矛盾。所以既使有一线调解的希望,行政庭也绝不放弃万分的努力,对该案进行全程、全力调解。本案开庭之前,原告及第三人再次坐到了一起,承办法官注意到原告李小鹏主动向其伯父李令先说话,请求其原谅,抓住一方想让步这一有利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给原告及第三人做工作,首先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打架的不对,让双方都换位思考,多体谅对方的难处,多想想亲情的可贵。经过行政庭的批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与第三人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挽回了昔日的亲情,双方之间多年的纠纷恩怨得到了成功化解。原告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诉手续,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行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