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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和谐之花绽放春风里
——宿豫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纪实 作者:杨洁 发布时间:2011-11-21 09:41:17
建立206个“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联系点”、82个“驻村法官联络站”,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以能动司法服务区委“六大发展战略”为主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该院设立的206个“社区执行举报点”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中院表彰为清理积案工作先进单位。该院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被市委、区委评为“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和谐共建,做好矛盾源头治理 “孩子,不哭,有困难就找妈妈。”在三八妇女节,陈云青法官拉着结对“女儿”小昕颖的手,送去关怀和鼓励。在和谐校园共建活动中,宿豫法院16名“法官妈妈”与该区第一初级中学定期开展结对贫困儿童开展亲子活动。通过与辖区学校签订“和谐共建”协议,该院定期与学校组织交流活动,排查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 该院成立了院一把手任组长的“和谐共建领导小组”,目前该院已同35家单位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建立了206个“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联系点”、82个“驻村法官联络站”、 206个“社区执行案件举报站”,将法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公布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便于随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释法答疑等服务。 2月17日,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在视察宿豫法院时说,宿豫法院在矛盾化解工作方面,通过和谐共建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针对性很强。 服务大局,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院长苏良波告诉记者:“招商引资工作中给企业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措施带给企业的利益时暂时的、有限的,公正、高效、和谐的法治环境才是企业最看重的。”正因如此,宿豫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服务大局,为企业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努力追求涉企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该区新能源利用项目中节能公司与苏州震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合同签订后,震旦公司按约交付设备,但中节能公司在支付部分款项后,拖欠余款5万多元迟迟不肯给付。法院立案人员在审查起诉材料时发现,被告公司系该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如果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一来容易损害企业信誉,伤害其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和气;二则容易给企业添加诉累。立案庭庭长李先斌决定从“保增长,促发展”的角度出发,多次将原、被告双方召集到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工作,并进行相关法律释明。两家企业终于达成协议,一场纠纷就此和谐化解。 该院针对企业调研中的共性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十项提示》,宿迁淮海玻纤老总张波如说,“《十项提示》是一剂免疫剂,有效提高了企业的抗病毒、抗感染的能力,增强了企业自身肌体的免疫力。”今年,该院通过对企业“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提供司法服务,并研究制定了《宿豫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打造六大百亿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立足审判,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7月11日,宿迁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缪瑞林在宿豫法院调研时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很好,将一大部分案件化解在诉外,钝化了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严格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诉讼服务标准。健全并实行服务承诺制度,使便民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的有效发挥。仅上半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接待站共接待群众 5640 人次。 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宿豫法院从抓预防、抓分流、抓化解三个环节入手,积极推出党委支持、强化诉前调解、推进和谐共建等十二项举措,把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延伸到诉前、审中和判后各个环节。该区政法委专门发文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了、涉诉上访率、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率等五项指标,纳入各乡镇、各区直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中。 加强联络,共搭和谐便民之桥 2011年,宿豫法院聘任了36名大学生村官担任司法审判事务协理员,协助法院开展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案件调查取证、诉讼文书送达、巡回审判以及协助执行等工作。推行“1+N”工作模式,借助社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系点、社区巡回审判点、执行举报点工作平台,以“1”名驻村法官为核心,把街道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学生村官以及社区群众等“N”种社区资源、综治力量整合到矛盾纠纷化解中,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人民法庭利用贴近群众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监督执行、参与诉前调解,并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通过组织年轻干警与皂河镇七堡村贫困农户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走访农家,了解人民群众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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