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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办理民商案“五坚持” 调撤率逾8成
发布时间:2011-11-24 09:55: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喻志强 傅南)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契合点,做到“五坚持”及时化解矛盾,为辖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8%。

    坚持调解优先。树立“调解就是高水平的审判”理念,完善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行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假日调解等多种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灵活机动地开展调解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在辖区内设立了8处便民联系点和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了“贴心解难大走访,司法为民树形象”的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了18个社区、村,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普法讲座等形式,将法官“五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减免诉讼费45万余元。

    坚持阳光司法。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审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四公开”制度,进一步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全年共听审评议案件10件,聘请了10名公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力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

    坚持判后答疑。继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在判决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针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释法答疑,并对案件裁判依据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让当事人知道裁判结果,而且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理由,防止不必要的上诉和上访发生。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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