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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法院用新理念引领“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1-12-05 10:23: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文泽 王金保)
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全力实现创先争优活动中承诺的各项指标任务”的总体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新风尚。
该院把11月确立为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学习月”,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周永康、王胜俊等领导相关讲话,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编印规定的学习篇目。乐平市委常委、副市长程新生及院领导钱文清、袁文泽等宣讲辅导。同时,邀请乐平市委党校和上级法院专家学者授课。 11月底和12月初,该院院党组中心组分别安排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体学习讨论活动,反思、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研究并寻求改进措施。全院干警认真撰写学习体会,通过召开部门会议等形式,谈认识、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组织近两年来法院新招录的年轻法官和转业干部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开展一次法治理念、审判理念、司法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机械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落实、再提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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