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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量刑公式载入判决书被告人认罪服判
发布时间:2011-12-12 14:15: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姜光鑫 崔寞梅)
11月25日,云南省会泽县法院审结一件抢劫案件,与以往凭经验“估堆”量刑不同,法官根据最新的量刑规范化标准,引入数学参数调整刑期,判决结果精确到月,杜绝了暗箱操作,既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又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的度。
2011年7月2日凌晨1时左右,被告人杨楠(化名)到会泽县者海镇后公路的发廊里面出资70元找毛籹(化名)前去陪他。杨楠把毛籹带到者海镇乐意宾馆303房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毛籹正准备穿衣服之时,杨楠突然拿出跳刀来逼迫毛籹拿钱,抢走毛籹340元现金和一个贝龙牌紫色滑盖手机后(鉴定价值540元),并将毛籹的左手杀伤,又用胶带把毛籹的头、嘴和手脚捆起来后逃离现场。同日21时左右,杨楠在者海车站被毛籹发现通知亲友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会泽县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三到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楠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判决书的附页上,法官给出了一个数学答案。 量刑步骤依次如下:一是确定量刑起点为三年;二是确定基准型,抢劫数额每增加150元增加刑期1个月,即(880-1)元÷150元=5.86个月。那么,本案的基准刑为:36个月+5.86个月=41.86个月;三是量刑情节调节,认罪态度较好可减5%以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减5%,即41.86×(1-认罪态度5%)=39.76个月,即三年零三个月。最终,本案的宣告刑为三年零三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杨楠认罪服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据悉,量刑规范化使法官有了一个可供执行的判案标准,同案判刑误差减小,已经精确到月。下一步,法院还将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控辩双方把各自对量刑的看法都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使得被告人充分了解自己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增强了被告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程度和履行判决的自愿性。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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