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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诉前调解“调”出一片和谐天地
发布时间:2011-12-13 09:19: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安)
“我对这个赔偿是满意的,孩子不在了,这些赔偿款对我们也是一种补偿和安慰。”12月12日,黄先生拿到赔偿款后如是说。
12月3日傍晚,黄先生带着六岁男孩亮亮从岳母家步行回家,途中被乐先生的摩托车撞倒,导致亮亮当场死亡。由于该车未参加交强险,乐先生一时拿不出钱赔偿,双方矛盾十分激烈。警官到现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时,也无法调解成功。应当地村干部的邀请,江西省上饶县法院皂头法庭徐斌庭长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这起事故的善后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警官和村干部几天来耐心、细致地解释和沟通,终于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乐先生当场一次性赔偿黄先生损失11万元,消除了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隐患。 虽然诉前调解费时费力,且由于在诉讼外进行,但把大量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为群众减轻了诉累,也给该院省却了大量的后续诉讼工作以及一些涉诉上访案件。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指导诉前调解纠纷47件,且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78.9%,形成了一个矛盾化解多,立案少、上诉少、信访少的良性循环,最终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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