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元毅 卢芯)
根据广西高院及百色市中院两级法院安排,2011年以来,田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自身实际,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积极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全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服务,积极增强审判工作主动性,为人民服务。
着力于成为社会发展的安全阀。明确法院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充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特点,依法严惩暴力性刑事犯罪。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1年度,该院刑庭共判处罪犯270名,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12名,成功审判了黄中孝等13人故意伤害案、黄保坡等9人寻衅滋事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着力于成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一是依法严惩损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犯罪。逐步加大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案件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一直将挽回被害人损失放在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努力开展调解工作,尽量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赔偿。而对“两抢一盗”等侵财性刑事违法犯罪案件,也主动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促使被告人真心悔罪,积极退赔赃款,争取从轻处罚。2011年度,通过组织、协调、教育,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赔赃款3425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