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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误把良家妇女当成卖淫女强奸未遂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2-01-11 08:43: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现年58岁的光棍马某栓老不正经,因在本社区某人家里嫖过娼。再次来到某人家里,误把某人家里的女主人当成卖淫女,欲行奸未果。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马某栓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9月28日13时许,家住怀远县涡北新城区被告人马某栓窜到本社区孙某家中(孙长年外出打工才回家),见孙一人在家收拾房间((误认是卖淫女),便脱掉自己的裤子,然后又去扒孙的衣服,欲强行与孙发生性关系。因遭到孙的极力反抗,被告人马某栓遂用拳头、板凳将孙某打伤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栓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鉴于被告人马某栓同意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本案,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故被告人马某栓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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