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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创新审判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2-01-11 10:08: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冯利国 梁军)   新年伊始,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在深入“治庸问责”活动中,通过制订出台《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完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促案件质量再提高审判效率再提升,从而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水平,为枣阳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他们修订完善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办理流程的管理办法,利用三级法院联网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管理,从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直至归档,每一个节点都是即时上网、实时监控。受理的所有案件都统一在立案庭进行登记编号,并在网上登录相关信息,所有结案都要由立案庭审查卷宗和网上信息后才能报结。在此基础上,对临近审执期限的案件进行预警,对已超期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组织人员查找原因,专题研究解决。与此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求所有案件办结后统一移送到审监庭接受评查。审监庭对案件在程序法、实体法的适用、裁判文书质量、卷宗装订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处罚处理的及时处罚处理。

    此外,该院还十分注重加强质量把关,强化权力制约。他们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各自的责任,使审判和监督两方面力量都朝着确保案件质量的同一方向发挥合力。操作中,要求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审法官和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肃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对简易案件,要求院、庭长认真审核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文书质量,确保不出差错。对复杂疑难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审理,并要求合议庭在合议案件时,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进行讨论,保证合议的质量。对于重大疑难或合议庭有较大分歧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促使该院案件质量的有效提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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