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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国航机票款144万 全景航空仨股东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1-30 09:4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旭 黄硕)   利用出票平台在订票过程中以诈骗方式牟利,骗得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共计144万余元。孙雨和原贵州全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孙俊、牟春祥、王秀成涉嫌诈骗罪被诉至北京朝阳区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孙俊、孙雨经预谋后,由孙俊于2010年11月间,利用其经营的“贵州全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和归自己使用的“贵阳乐乐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的出票平台,为旅客预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过程中,在订票系统中输入伪造的旅客身份号码,不标注“CHD”儿童标识,获取订座编码后,在出票过程中不按照指令自动生成运价,而是将成人票更改为儿童半价机票,并以高出儿童半价售给旅客,同时按儿童半价与航空公司结算票款。共得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443张,用儿童半价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结算骗得少交票款、燃油附加费及不缴纳机场建设费共计32万余元。后孙俊指使孙雨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旅客值机,确保持儿童半价机票的成人旅客实现乘机。

    2010年12月,孙俊与牟春祥、王秀成预谋准备利用上述手段取得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用儿童半价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结算以骗取少交票款、燃油附加费及不缴纳机场建设费。牟春祥、王秀成同意后,孙俊利用“贵阳乐乐航空票务有限公司” 和“贵州腾达航旅服务有限公司” 的出票平台进行出票,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共得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机票1465张,并用儿童半价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结算骗得少交票款、燃油附加费及不缴纳机场建设费共计112万余元。后孙俊指使孙雨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旅客值机,确保持儿童半价机票的成人旅客实现乘机。

    公诉机关认为,孙俊、孙雨、牟春祥、王秀成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竟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国家财产,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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