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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撞死行人 逃逸七年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01-30 14:1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俊)
李某无证驾驶农用车,撞死行人并逃逸,后被抓获。李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李某(男,27岁,河北省人,汉族,初中文化)于2004年3月4日15时10分许,无证驾驶“巨力”牌三轮农用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八街大道胡同处,未确保安全,将行人王某(女,68岁)撞出,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后,被告人李某驾车逃逸。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人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2011年11月14日,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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