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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祼照”要挟索取情人两万元被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2-01-31 13:57: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红瑞)   近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孙某某与本县某村妇女申某某存有私情。2011年初,申提出要终止两人男女关系。孙某某拒绝并以所持“裸照”相要挟,迫使申某某与其签下协议,索取申某某现金二万元,并由申某某出具一万元欠条一张。案发后被告人孙某某退还赃款二万元及写有一万元欠条一张。已发还被害人。

    濮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方式强行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成立。部分系未遂。被告人孙某某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故依照法律规定,濮阳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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