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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调解执结百万纠纷 节后发条短信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02-07 14:54: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赵彦)   “调执百万纠纷解民忧,热心爱心倾注法官情;发个短信表感激,龙年吉祥谢法官。”2月6日上午,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梅仙打开手机,一条特别的祝福短信跃于手机。  

    事情得从2007年11月4日说起,李先生等人合伙在当地富村镇开办一个采砂厂。2011年2月26日,因生产经营产生分歧,李先生等人协商达成将采砂厂以150万元转让给合伙人李先生。同年2月28日,李先生接管了采砂厂,但没有按约定支付转让费,其他合伙人也没有配合办理采矿厂的相关变更手续,导致李先生无法正常生产。多次协商未果,合伙人尹先生等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李梅仙阅卷后,考虑到该案标的大,且当事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平时关系较好。为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让当事人迅速恢复企业生产了却纠纷,她决定尽量走调解结案的路子。

    2011年12月27日上午开庭时,情绪激动的李先生当庭表示不愿意调解。休庭后,李梅仙主动找到李先生告诉他,调解的前提是自愿,法院不会强迫调解,考虑到时间拖长了双方的损失会扩大,希望其三思而行。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主动来到法院调解室,于当天下午达成协议:李先生自愿于1月16日春节前夕支付尹先生等三原告转让费100万元,尹先生等人在同日配合李先生办理完采砂厂的一切变更手续;采砂厂的债权债务由李先生自愿承担。

    1月16日,双方如期履行约定义务。 于是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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