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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美女与同伙布下桃色陷阱敲诈的哥
发布时间:2012-02-10 10:53: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兰国艳)   为了不劳而获快速发财,周某、白某、李某(女)、赵某等人设置了多起“桃色陷阱”,先是李某出面诱骗的哥到外地,并引诱其在宾馆内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其同伙则在事后闯入房间敲诈勒索。四人用这种手段在许昌、漯河、平顶山等地作案13起,的哥成为被敲诈的对象。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白某等3人4年零6个月、赵某4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

    80后布下“桃色陷阱”

    白某、赵某、周某和李某都是平顶山市鲁山县的农民。四人都是“80后”的年轻人,2011年1月12日,四人密谋之后,由周某驾驶白某提供的车辆,拉着白某、赵某、李某来到许昌,寻找作案对象。

    9时许,在许昌市汽车北站附近,20多岁的李某与出租车司机陈某攀谈了起来。李某说自己是鲁山县人,想租陈某的车回趟老家,谈好车费之后,李某便坐上了陈某的车,周某等人则驾车尾随其后。途中,李某与陈某聊得热火朝天,得知陈某家境不错,李某便使出浑身解数对陈某进行色诱。陈某觉得李某和自己情投意合,最终和李某一起到鲁山县一家宾馆开了房。

    “两情相悦”只为敲诈钱财

    李某与陈某在宾馆内发生性关系之后,李某假装到卫生间洗澡,打电话通知了周某等人,让他们前来“说事儿”。随后,周某和白某、赵某气势汹汹地破门而入,他们自称是李某的亲戚和朋友,揪住陈某让他给个说法。此时,原本对陈某情意绵绵的李某也翻了脸,控诉陈某“欺负”了自己。周某和白某、赵某恶狠狠地威胁陈某,让他支付赔偿金来“摆平”这件事。最终陈某给了周某等人1.3万元赔偿金,这笔钱被四人给分掉了。

    洁身自好,谨防“艳遇”变“陷阱”

    之后,周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段,在许昌、漯河、平顶山等地作案多起,共敲诈勒索现金6.316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周某等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抓住被害人禁不住“桃色诱惑”的弱点,多选择外地的出租车司机作案。年轻漂亮的李某负责引诱被害人,等被害人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周某等人再利用被害人害怕东窗事发的心理对其进行敲诈勒索。针对此类犯罪案件,法官提醒经常出门在外的市民,最好谨慎一些,面对突如其来的“艳遇”,尽量洁身自好,避而远之,以免掉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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