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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灵活适用简易程序提速商事审判
发布时间:2012-02-13 14:44: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坚)   新春伊始,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坚持便民利民,遵循“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原则,根据受理商事案件的特点,建立灵活的简易程序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同期案件的平均审限从去年的37天减少到了现在的19天,取得较好效果。

    立案提速。该院采取以“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为主旨的立案形式,对当事人的起诉实行登记、审批、送达、排期、收费一站式服务。对案情简单、材料齐全的,立案庭即收即立,不用几分钟便可完成起诉过程,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对案情复杂需补办手续或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则热情接待,耐心进行诉讼指导和解答。

    送达提速。该院简化送达方式,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采取打电话、捎口信、发短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送达法律文书,有效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增加诉讼成本,并在送达中加强送、调合一,即时送达即时调解;对送达难的案件不断从司法为民的角度探索新的送达方式,通过改变送达时间和增加送达次数,在原通常上班时间送达的基础上增加班前、班后或夜间送达,对外出打工回家较迟的,送达法警耐心等侯,想方设法找到本人,提高直接送达的成功率。

    调解提速。简化调解方式,在立案和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就征询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如双方同意,当即排期在开庭前调解,调解时间灵活;对案情简单、无争议的小额商事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或另一方当事人能比较方便通知到庭,则快调快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十多分钟内就能拿到制作好的调解书,实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的绿色快捷服务。

    审理提速。简化答辩期间,对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间的,将开庭时间提前到答辩期内,避免了小案久拖;在庭审阶段,法官不受普通程序的过多束缚和限制,对已认可的事实、证据不再重复调查,只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非常简易的可以不组织辩论,速裁法庭拟定有相对固定内容和格式的庭审笔录电子模板,记录简便,避免开庭拖延。

    制作文书提速。商事案件一旦达成协议或当庭宣判,法官马上制作调解书或判决书。文书叙事力求简明扼要,说理紧扣双方争执焦点,言简意赅,充分利用办公电脑化,根据不同种类商事案件的特点,制作出格式化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尽可能实现“三当日”—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减少群众的诉讼等待,避免诉累,节约诉讼成本,进一步展示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

    加强速裁审判监管。该院领导重视,亲自指导、研究,解决速裁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速裁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与简易程序相适应、与普通程序相区别的案件流程管理和案卷评查办法,消除办案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注重速裁工作的延伸,强化群众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审判作风的管理,至今速裁工作未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映审判作风的来信来访。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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