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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圆桌拉家常”方式调解令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2-02-16 15:51: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宗亮)
2月16日,当事人何某、乔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拉着法官的手亲切地说:“法院让我们围坐在圆桌边,采用拉家常的方式调解案件,感觉得十分人性化,很亲切,心里舒服。”这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该院大力弘扬“马锡五”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推行“圆桌调解”的方式,积极倡导“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审理案件,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调解案件,努力让当事人满意,使老百姓在细微之处体会到法院的人文关怀。调解过程中,要求法官既会说“法言法语”,也会讲家常话,还要善于将“法言法语”与家常话相互转换。比如“诉讼”就是“打官司”,“回避”就是“换人”等等。充分发挥当地的风俗习惯、村规民约、亲情和友情等优势,调解民事案件。 上述做法实施以来,受诉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对法官的信任感、亲和力普遍增强,案件的调撤率也有明显提高。据悉,2011年该院审结民事案件1965件,调撤率73.6%,一审裁判息诉率为98.4%。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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