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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一片蓝天
——记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作者:吴坚定 发布时间:2012-02-16 16:42:05
“争全区先进不易,保持全区先进更加不易”!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广西全区法院先进集体一时成为该院干警的佳话。近年来,该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依法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和谐司法理念,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了一片蓝天。先后被评为崇左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绩效考评三等奖、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0、2011年该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多名法官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7人,4名审判员,3名书记员。作为刑事审判庭干警,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神圣的使命和职责。该庭为了辖区安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这份责任和使命。他们长期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各种犯罪予以严厉打击,2010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552件,判处罪犯866人,所审理的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没有一例错案发生。有效遏制了犯罪上升势头,还人民群众以安宁,成为犯罪分子的“克星”,被人民群众喻为“保护神”。 “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灵魂。”几年来,该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作为崇左市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该庭组织制定了《江州区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方案》,主动组织邀请人大、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人民陪审员、律师及上级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席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有效推进了量刑规范化的顺利开展。 “调解是做好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和矛盾都十分突出,极易矛盾激化和导致上访甚至引发社会问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该庭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出发,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作为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督促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亲属、朋友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千方百计使被害方因犯罪遭受的物质损失得到赔偿、精神创伤得到抚慰,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为纷争“降温”,为矛盾“减压”。2010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5件,其中调解结案91件,调解率95.79%、调解兑现金额达334.29万元,调解履行率达100%,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在崇左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如在陈甲、陈乙故意伤害案件中,二人本是亲兄弟,但多年来由于家庭琐事积怨深矛盾大,以至于两人挥刀相向,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双双步入班房的境地。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从亲情、法律、伦理道德多个层面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耐心细致开导劝解,最后通过调解,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就民事赔偿方面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兄弟俩重续亲情。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工作中,该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教于情,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实践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试行并尝试推广“家长课堂”,使失足青少年的家属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知识,能够充分配合执行机关对失足青少年进行管理和辅导。对适用缓刑的少年犯,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学校、家庭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帮教。对正在服刑的少年犯,还经常组织其原所在学校和街道的负责人及家长一起去看望他们,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如林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因其父母离异,其父亲因缺乏细腻的关爱,导致孩子缺乏监管,心理冷漠,以致于拾到他人丢弃的土制手枪后,为了逞能耍威风和向父亲示威而私自收藏,构成犯罪。该案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多次与林某及其父亲沟通了解,不遗余力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使林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并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两年来,该庭共回访帮教失足少年65人次,在审理的4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重新犯罪案件,实现了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目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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