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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三心”调解实现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2-02-27 10:01: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立东)
在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当事人为本,坚持对当事人做到调解工作有耐心、平息矛盾纠纷有恒心、评判纠纷是非曲直有公心的“三心”调解法,使诉讼调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自实施“三心”调解法以来,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截至目前,该院7处法庭有6处法庭1月份的案件调撤率为100%,全院已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95%以上,同比上升了18.5%,办案平均周期比去年同期缩短了7天,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9%。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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