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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子“信骚扰”前妻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
发布时间:2012-02-27 11:37: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离婚后男子为了报复前妻,通过手机发送骚扰短信。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隐私案件,法院综合考虑被告李军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判令被告李军对原告黄晓兰赔礼道歉并适当赔偿原告损失1千元。
2011年12月15日,原告黄晓兰陆续收到手机短信多条,短信内容都是一些侵犯其个人隐私,严重侮辱其人格尊严的骚扰短信。她感觉手机号码很熟悉,经确认该手机号码是她已离婚多年的前夫即被告李军所使用的。为此,她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前夫李军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军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千元并赔礼道歉。 庭审中,被告李军辩称手机短信不是由自己发出的,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法院认为,被告李军作为该手机号码的实际使用者,无法证明手机短信为他人所发,故应认定其系涉案信息的实际发出人。法院综合考虑被告李军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判令被告李军对原告黄晓兰赔礼道歉并适当赔偿原告黄晓兰损失1千元。(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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