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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男子对同一女孩抢劫强奸绑架获刑20年
发布时间:2012-03-02 15:06: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秀梅 张海峰)   秦某伙同其他两人驾驶面包车发现女孩何某,强行将其拉到车上,翻其包只找到了几元钱,后秦某等人又将何某强行轮奸。第二天秦某一伙人将何某拉至一旅社内向其家人威胁索要赎金,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救出何某,两案犯被当场抓获,秦某逃逸,2011年秦某被抓获。2012年3月1日,河南省焦作解放区法院依法对秦某判处刑罚。

    2007年1月,秦某伙同王某、侯某(后两人均被判刑)驾驶面包车于当日凌晨左右,发现下班回家的何某,遂加快车速行至何某身旁,强行将其拉到车上,在王某持刀威胁下,秦某将何某的包抢走。抢劫几元钱后,秦某等三人不甘心,又将何某拉至郊区田地里,将何某轮奸。次日早上秦某一伙人将何某拉至一旅社,打电话向何某家属威胁索要1万元现金,何某家属随即报案,公安机关将何某当场解救。之后秦某逃至广东省佛山市,2011年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财;之后,又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后为勒索钱财,将被害人绑架,构成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秦某在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系主犯。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秦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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