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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抢赌资潜逃18年 不惑之年被抓领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2-03-05 09:06: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晓红)
还是愣头小伙的高某抢了赌博台上的赌资后一逃就是18年,如今已过不惑之年的他还是被抓获。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高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1994年2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高某伙同吴某(另案处理)来到原皖南机动车辆厂(老厂)附近茆某经营的废品收购店前,见店内有人在赌博。吴某就将茆某喊到店外,向他索要100元。遭拒绝后被告人高某持菜刀与吴某进入店内,被告人高某从赌桌上先后劫取张某、许某、徐某的赌资,在劫取茆某宝的赌资时遭其反抗,被告人高某即持菜刀砍伤茆某宝面部,后与吴某逃离现场。 2011年11月15日,被告人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作了供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因该案发生在1994年2月,应适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被告人高某作案后潜逃十余年,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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