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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男子持牛角刀刺死他人 16年后受审
发布时间:2012-03-15 15:30: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博)   3月14日下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英才故意杀人一案。

  被告人黄英才,化名黄芬才,男,1961年3月17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居民,户籍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四区,曾因犯盗窃罪于1983年8月19日被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英才于1995年5月19日中午,与被害人农炳球及其儿子农培威等人在南宁铁路建材厂专用线委外装卸班宿舍发生口角和扭打后独自离开。当日14时至15时间,被告人黄英才带着三名男青年对被害人农炳球及农培威等人进行殴打,被告人黄英才用手持的大号牛角刀连续刺向被害人农炳球的胸部,刺中被害人农炳球左、右上肢和右胸部4刀后逃亡,被害人农炳球因被刺破心脏导致循环功能障碍,衰竭而死亡。经过十六年的逃亡,被告人黄英才于2011年11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南宁铁路公安处逮捕。

  由于被告人黄英才表示无钱聘请律师,宁铁中院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定性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进行了辩论。本案正在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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