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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瘾上身 以贩养吸罪责深
发布时间:2012-04-20 15:35: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黄晓琴)
因吸毒成瘾,又没钱购买,故想到贩卖毒品来赚取毒资。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贩毒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肖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为寻求刺激尝试了吸食冰毒的感受,从此一发便不可收拾,为买毒品不仅耗光了所有的积蓄,还丢掉了令人艳羡的工作。为了赚回毒资,被告人肖某决定铤而走险贩卖毒品。2011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肖某在泰宁实施了四次贩卖冰毒的行为,总计2.25克。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数量达2.2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协助公安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且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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