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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出事后打伤交巡警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2-05-03 15:39: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海瑞)   近日,重庆市垫江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因酒后驾车与他人车辆擦挂,在交巡警处理纠纷时,反而打伤民警的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谭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1年12月2日22时许,被告人谭某饮酒后驾车在垫江县城体育场附近公路上与他人车辆发生擦挂,因赔偿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桂西平台民警接警后赶往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桂西平台接受处理,在对被告人谭某进行酒精测试时,谭某非但不配合工作,反而辱骂、抓扯民警。随后,民警准备将被告人谭某送往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机动中队。在此期间,被告人谭某再次对民警、见习警员和协勤实施殴打,并将其中一民警的腰部咬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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