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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大门常打开”
作者:韩锡艳   发布时间:2012-05-08 16:31:59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黑龙江畔,与俄罗斯阿穆尔捷特自治州隔江相望。针对该县地广人稀的特点,萝北县人民法院立足于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参诉办事的第一场所,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和法院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程序”这“三个第一”的定位,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受到省、市法院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强化服务功能,全力打造便民利民之窗

    为解决一个简单问题,不用再两趟三趟跑法院了;为交一份诉讼材料,不用三番五次找法官了,告状、咨询不再难。在萝北法院,无论是打官司还是法律咨询,不仅有“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待”的热情接待,还有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一站式”服务。

    “这么快就办完了,谢谢,谢谢法官!”刘大爷拿着办好的立案手续连声向导诉员道谢。今年年近七十的刘大爷为向邻居要回相欠多年的帐款,来到法院想要起诉。可是用他的话说,“以前连法院的大门都没进过”,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后来负责接待的导诉员问明情况后,帮刘大爷代写的诉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只二十分钟就完成了立案和排期。

    加强诉前调解,全力打造亲民为民之窗

    该院把调解关口前移,强化诉前调解力度,对伦理性或人身关系较强的婚姻、亲属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政策性较强的拆迁或土地纠纷,推行非诉调解前置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用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而且实际运行的效果也是非常理想。

    “要不是你们法官,俺们家现在还不知道是啥样子哩!”刘婶激动地说。原来,刘叔唯一的一个女儿已出嫁八年了,因生活比较贫困,向父母提出了分割部分土地的要求。可是由于父母与女儿、女婿之间因一些琐事一直难以释怀,坚决不同意给女儿分地。女儿一气之下来到法院要起诉父亲。立案法官认为,这个案子的案情并不复杂,也符合立案条件。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是效果却未必好,也许在对簿公堂之后这两个家庭就真成了仇人,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后来,法官把父女双方都找来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一番真情劝说,最终使女儿、女婿认识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当场向两位老人鞠躬赔礼。最后,女儿表示撤诉,父母也表态把最好的水田给女儿、女婿耕种。

    做好信访工作,全力打造和谐司法之窗

    信访是法院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而立案信访大厅在信访工作中承担着接待、登记、转处、督办、回复、统计、分析和通报的重要职能,是反映法院信访工作好坏的不折不扣的“窗口”。为确保将信访问题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该院实行了院长接待首访负责制。由正、副院长轮流在立案信访大厅值岗接待,每周二为院长坐班接待日,其余时间为带班日,遇有特殊情况,带班院长亲自接待处理。自2006年以来,该院未发生过一起新的信访案件。

    该院周院长在去年11月值岗时,接待了一位姓杜的当事人。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对法律产生了错误认识,其不愿向法院起诉,却又要求该院强制执行,并扬言如果法院不给处理就去上访。周院长在了解了她的基本情况后,为她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告诉她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佳途径,并向她保证,如果她走诉讼途径,法院一定会查清事实,还她一个公道。后来,杜某放下偏见,提起诉讼,并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杜某表示非常满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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