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陕西法院网消息,近日,陕西全省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成立,标志着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陕西法院不断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和机制创新、审判方式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新突破和新成就,提高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效果,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011年,省法院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审判机构、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法院及各中级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80个中级、基层法院建立了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合议庭,34个法院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全省法院共选任353名政治、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过程中,全省法院积极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矫正工作部门或委托工、青、妇等单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背景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增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确保准确适用刑罚;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全省法院通过圆桌审判等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当庭帮教、心理矫正,注重运用和发挥好非监禁刑的作用。
2010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共对1025名罪行较轻、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分别判处管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避免其在监狱受到交叉感染,使其及早改过自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