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静)
大学生恋上初中生,好生让人羡慕的一对,但是没有了信任,终究离婚收场。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告黄琴与被告杜希离婚。
2007年6月,黄琴大学毕业后就回到崇仁工作,杜希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黄琴所在公司里的车间做工人。黄琴比杜希大两岁,公司里的年轻人经常一起活动,黄琴与杜希也自然相识,而且很投缘,关系很好。久而久之,两个人就谈起恋爱,虽然黄琴的父母极力反对,朋友也劝告,但是黄琴与杜希还是坚持在一起,杜希对黄琴特别好,很是呵护,两人在一起谈了3年之久。2010年5月份,黄琴和杜希在父母的谅解和朋友的祝福下,登记结婚。很多人说,婚前婚后不一样,黄琴与杜希的婚姻就是这样。婚后,黄琴的工资比杜希高,杜希每月也就两千不到的工资,小两口日子过得比较紧缩,但是黄琴也没有怨言。可能是没有自信的缘故,杜希的猜疑心越来越重,不准黄琴与异性接触,接了电话有个短信都问三问四,两人整日争吵不休。杜希脾气也越来越不好,还会出去赌博,黄琴劝说,杜希不听,有时还会动手打黄琴,还欠下不少赌债,家里的经济就更加不好了。两年来,黄琴顾及与杜希的感情一直忍着,但是杜希还是不知改过,整日的争吵让黄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杜希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黄琴与被告杜希系合法夫妻,原、被告结婚后,夫妻感情越发不合,长期打吵闹,黄琴坚决坚持离婚,杜希最后也表示同意离婚,可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黄琴的离婚诉请,依法予以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