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打工仔输光工钱无颜回家竟入室抢劫
发布时间:2012-05-31 10:35: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崔建红 方丽)   朱卫东打工回家途中沉溺在电玩城中“钓小鱼”,输掉四千余元的工资后,因无颜面回家,竟入室抢劫他人财物。近日,安徽广德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朱卫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朱卫东是广德县新杭镇人,一直在外打工挣钱,2011年5月,其因思念女儿回家探亲。回家途中,经过广德县某电玩城时,朱卫东禁不住诱惑,决定进去“玩玩”,不料在电玩城内竟一下输光了四千余元的工资。朱卫东无颜面回家,便在街上遛达。5月24日,其在广德县桃州镇某社区附近遛达时,来到被害人邵某租住房处,趁被害人邵某外出,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采取翻院墙、翻窗等方式入室,盗窃现金人民币974元及玉镯、MP5、三星直板手机等共计价值人民币2004元。当被告人朱卫东还在翻找东西时,被回家的被害人邵某夫妇发现并抓获,在逃跑过程中与被害人邵某丈夫黄某发生拉扯,并将黄某脸部、眼部碰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卫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朱卫东在与被害人拉扯、逃跑的过程中将赃物遗失,被抓获后配合公安机关将赃物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朱卫东未实际劫得财物,在与被害人拉扯、打斗过程中亦未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后果,依法应属于抢劫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朱卫东的犯罪行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