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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市法院召开“司法公正常德行”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2-06-14 10:06: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姜业涛)
6月12日上午,湖南津市法院召开“司法公正常德行”半年工作专题汇报会。会上,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从扎实推进、统筹推进、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全面回顾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永贵详细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市法院“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认可,同时就下步工作开展提出希望和要求。 据了解,自全市“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以来,津市法院围绕“政治建院、制度治院、公信立院、文化兴院”治院理念,强化“一个中心”(司法公信力提升),突出“两项重点”(社会管理创新、法治津市建设),建立健全“三大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审判质效监控体系、队伍提质保廉体系),努力建设“四型法院”(学习型、公信型、和谐型、发展型人民法院),全力争创“省级优秀法院”、“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认真整改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评议后的交办问题,以点带面,全局推动,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上半年,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82件,审、执结率同比提高4%,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大幅下降(仅一件上诉),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60%,审结了201件贷款清收案件,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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