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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光建房款后抢劫“的姐”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8 11:03: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龙园玲)
广西天峨县一男子岑蒙汕将准备用于建房的3万元钱赌博输光后,为挽回“损失”,竟去抢劫“的姐”。近日,天峨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岑蒙汕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32岁的岑蒙汕系广西天峨县三堡乡顶茂村人,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不务正业并养成赌博恶习。2012年2月23日,岑蒙汕受家人之托怀揣3万元钱到县城购买建房用钢材。刚到县城,岑蒙汕就遇上了赌友韦某。当得知岑蒙汕有3万多元现金时,韦某便吹嘘自己在昨天晚上的赌博活动中赢回之前所输的钱。岑蒙汕也想将前些日子赌输的几千元钱赢回,于是与韦某一同参与赌博。可事与愿违,几个回合下来,岑蒙汕不仅没有赢回之前输掉的钱,反而将准备用于购买建房钢材的3万多元钱全部输掉。 身无分文的岑蒙汕不知如何向家人交代,当天22时许,岑蒙汕漫无目的地遛达到天峨县城全家湾广场附近时,发现一女司机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候客,岑蒙汕顿生歹念。于是,岑蒙汕假意以支付180元车费,要求女司机连夜将其送到坡结乡。女司机信以为真,爽快答应。当出租车行驶到坡结乡都龙村附近公路时,岑蒙汕以小便为由叫女司机停车。车停后,岑蒙汕便冲到驾驶室并持刀威胁女司机交出钱财,女司机只好把身上仅有的11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交给岑蒙汕,岑蒙汕得手后仓皇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月28日凌晨将躲藏在家的岑蒙汕抓获归案。 天峨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岑蒙汕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包车为由,采用持刀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现金及手机,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部分退赃,决定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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