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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窝藏罪犯丈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28 15:13: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新伟 赵永强)   丈夫在外犯事被通缉(已被判刑),妻子仍为其提供住所,帮助逃匿。近日,妻子韩某被河南西平县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5月9日,被告人韩某的丈夫张某在西平县出山镇境内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后逃到郑州,后被西平县公安局上网通缉。被告人韩某在明知张某是犯罪后潜逃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住所,帮助其逃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明知张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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