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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撞人后潜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3 13:21:37


     本网讯(通讯员 邹文)   无证驾驶报废轿车撞人后,肇事后不下车救人,竟然开车逃跑,结果还是被抓获。受害人李云生虽经抢救还是成了植物人,伤残级别达一级。近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文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原告人李云生医疗等费共计人民币1052858.83元。

    2011年4月15日22时18分许,被告人杨文彬无证驾驶已报废的号牌为云GF4515上海大众桑塔纳轿车,行车至建水县工业大道金鸡寨岔路口前约100米处时,撞伤正在换轮胎的号牌为云G05367低速自卸货车旁的被害人李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经建水县交警大队认定:杨文彬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李云生不负事故责任。经法医鉴定:李云生伤情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文彬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驾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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